05日 2019/06

法大沈阳分所与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了响应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切身行动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运动中来,辽宁法大(沈阳)律师事务所与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当日下午,受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王阳会长委托,执行会长刘首正一行来到本所,就四月初达成的战略合作初步意向,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现场授予“法律服务单位”牌匾。本所高级合伙人魏冬、张伟,资深律师李琦、邓全玉、金琪惠全程接待,双方就生态环保和法律事务开展了深入交流。

环境监测是环保战线上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战略合作旨在帮助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会员单位解决各方面的法律问题,通过优质的法律服务,让各会员单位避免或减少各类法律风险,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为建设“美丽辽宁”而贡献法大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