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 2017/01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为大连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及快轨三号线PPP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PPP中心发布了《大连市财政局2016 PPP工作情况汇报》,该工作报告全面介绍了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及快轨三号线PPP项目情况。

    该项目系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具体为移交-运营-移交模式,特许经营期设定为25年,采用可行性缺口补贴回报机制。自2015年6月,大连市财政局、交通局、国资委联合上报的《关于开展存量政府投资项目转型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工作的请示》获得大连市政府批准以来,经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社会资本公开招募、竞争性磋商及谈判确认等环节,该项目历经十八个月,至2016年11月完成大连市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签订项目协议。

    本项目中,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接受社会资本方大连广盛元实业有限公司、德铁国际有限公司、美国泰克有限公司和华大泰克(大连)轨道交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委托,成功为该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