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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视野下律师与公司法务的融合发展

当下,我国司法体系逐渐完善,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法治环境愈加干净、透明,这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最有利的保障。依法治企,是近年来逐步被企业家认可的理念,它要求在市场经济的调节和规范下,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无论是企业的决策者、管理者还是企业普通员工都应当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企业在改革、改制等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涉法事务。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治企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就必须坚持走依法治企之路。而想顺利平稳地走上这条道路,必然离不开律师与公司法务,作为一外一内两道防火墙,二者的融合发展更显得至关重要!

一、公司法务的前世今生

公司法务作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最大作用在于协助公司管理层依法决策,完善、规范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评判和控制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公司法务管理经验尚不成熟,仅有二十几年的历史。以笔者在实践工作中所见,国有背景下的企业较为重视企业法务工作建设,基本设有专门法务岗,较大型国有企业会配备独立的法务部门,其工作人员具备相对较高法律素养。但遗憾的是,民营企业在公司法务建设方面良莠不齐,其真正重视公司法务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实际工作中,民营企业的公司法务更像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是否设立公司法务岗位完全取决于决策层的法律意识。从目前整体情况来看,我国企业法务管理投入总体严重不足,国内公司法务管理工作还需极大完善。
通过笔者的实务经验以及其他学者、律师的分析总结,目前我国公司法务大致可分为如下两种类型:

1.外聘主导型。一般中小型企业常采用此种模式。通过聘请律师进行企业法务管理,企业内部不设或者设立人数较少的法务岗位。外聘主导模式下的企业法务最主要作用在于协助律师与企业管理层更好地沟通,同时也具有辅助律师进行简单的法律准备工作等。岗位职能多以合同审核等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为主。

2.内设主导型。一般大中型企业常采用此种模式。企业内部设立独立的法务机构,并配有一定规模的专职法务人员,法务人员一般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及法律从业经验,常见有从事过多年专职法律工作的律师等。内设法务人员在企业经营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管理权限触及企业各个方面,为企业发展、风险防范保驾护航。此种模式下,企业也会外聘律师,但仅仅是作为辅助的管理手段,起到补充作用。

总之,公司法务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够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增加经营效益、提供安全保障。

二、律师的优势及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蓬勃发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并获得了快速发展,由于我国企业所面临的国际、政治、经济、独特的市场需求等环境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其面临的法律诉求也与日俱增,即使大中型企业专门设立了法务部门,而律师的专业性、实践性决定了任何一种企业模式都需要律师参与进来。

1.律师比公司法务的优势

(1)律师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众所周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是一个十分艰难的过程。在相对较长的教育年限结束后,必须通过一年一度的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而考试的全国平均通过率一般在7%左右,通过后还要到具备实习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一年的实习,因此每一位律师的业务素质是有相对保障的,而绝大多数公司法务并不需要具备以上条件,从业资格相对宽泛,所以在业务能力上一般较律师会有差距。

(2)律师具有法律赋予的专门权利

根据《律师法》等有关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享有专门权利,这些权利是普通公司法务所不具有或受到严格限制的,如会见权、调查取证权、应诉权等。与公司法务人员相比,律师能更加全面地为企业服务。

(3)律师具有更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曾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是一份实践性极强的工作,是法学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能力的综合运用。只有不断地司法实践,掌握大量的实践经验才能为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律师与公司法务人员相比,在司法实践经验方面,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

2.律师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律师业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律师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为公司决策层的智库,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由于律师具备较好的法律专业知识,在公司各项决策前,律师即可对决策项目进行可行性法律分析,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比如专业的尽职调查工作。律师法律意见的提出,触及决策的合法性、法律风险及相关对策等。律师专业的法律意见将有效保证公司决策的可操作性,从而避免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同时,由于律师的独立性、中立性及基于职业特点而需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等,企业决策层对律师较为信任,尤其企业机密敢于向律师披露而非企业内部法务人员,这都体现了律师在企业发展中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2)作为外部防御机制,有效预防企业法律风险。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来自于内部、外部的法律风险无处不在,由于公司管理层鲜有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在没有律师参与的情况下,企业难免在风险中遭受巨大损失。律师为企业提供规章制度审核、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等一系列服务,将风险降到最低。律师这些工作看似常规,但无时无刻不体现着其对企业风险的有效防控。

(3)在企业遇到诉讼难题时,律师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律师具备先天的诉讼使命和优势,可以依法参加各类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达到止纷息讼的目的。虽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也可以在诉讼中作为企业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发表代理意见,但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其具备较强的诉讼能力与专业能力,所以在诉讼案件中绝对具有不可替代性。在实践中也不难发现,各大企业在面对复杂、疑难及争议较大的案件时,都会聘请专业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总之,律师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百利而无一害,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升企业品牌等,律师完全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三、律师与公司法务如何融合发展

1.有效选择。公司法务是公司内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法务也最为了解公司的法律需求,所以法务人员应协助公司管理层有效选择最适合公司需要的专业律师来解决公司生产运营中的法律诉求。在律师选择方面应重视律师的行业经验、律师业务专业性及针对性等特点,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抉择,但切记不能将律师的法律服务费报价作为选择的主要依据,尤其是民营企业,对价格过于敏感,招投标过程中非专业工作人员容易紧盯价格,作为公司法务应当深知法律服务产品不同于普通产品,应当在专业性上予以及时纠正。

2.有效沟通。有效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律师与公司法务之间应当积极、主动、及时沟通。不同模式下的公司法务与律师之间的沟通方式不尽相同,而沟通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健康良性发展,这需要律师与公司法务两者共同的智慧与不断地探索。一般来说,公司法务人员应当承担较为主要的沟通角色,由于外部律师对于公司内部业务的了解不多、不深,所以公司法务人员在沟通过程中应当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律师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意见冲突时,公司法务应当做好协调工作。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企业法务人员对律师了解有限,所以律师在处理同公司法务之间关系时不应当过于机械,应积极主动加强沟通,注意同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互动关系,从而利于双方工作开展。。  

3.有效互补。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下倡导资源整合,同样,律师与公司法务之间的合作、互补是依法治企、良性发展的至关重要环节。公司法务应当发挥自身优势与律师的作用相结合,为企业提供最全面、最有效的法律服务。例如,企业日常的法律咨询、规章制度执行、风险控制、合同审核、策略研究与制定、合规检查等,需要熟悉公司业务与内部运作体系的公司法务来操作,律师除外对以上工作提供支持和专业法律意见外,在企业特定专项法律需求上能够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例如在诉讼、仲裁、尽职调查、投资并购、破产清算、公司上市等项目中,因需要投入较多精力及极强的专业经验和技能,所以应当交由律师来完成。
在法治中国的今天,依法治企是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前提,依法治企并不是企业决策层几个人的事情,而是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在这其中律师和公司法务充当了最为重要的角色,而两者只有密切结合、相互依存、共同发展、良好合作,才会在依法治企的过程中起到应有的作用,也只有这样才可以体现律师与公司法务的价值和作用,彰显法律人的权威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