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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贸区金融创新之探索

2016年8月31日,国家正式批准辽宁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辽宁自贸区获批,是继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决策之后,辽宁获得的又一重大利好。作为对经济颇具冲击力的一项改革措施,自贸区的金融改革与创新,对自贸区实体经济改革能走多远将会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因此,辽宁自贸区应当在结合自身特点的同时,充分借鉴国内外自贸区(特别是上海自贸区)的实践经验,实施金融改革和创新。

经过研究,我们认为,辽宁自贸区金融改革和创新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和实行:

首先,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自贸区内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非居民可在试验区内银行开立本外币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享受相关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在自贸区内分账核算单元开立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自由贸易账户可实现以下功能:办理跨境资金结算;对已经实现可兑换的业务,账户内资金自由兑换;账户间资金自由划转;办理跨境融资、担保业务等。

其次,施行投融资汇兑便利措施。1.自贸区投资主体可直接向银行办理其进行跨境投资所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2.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区内企业可在境内资本市场进行交易。3.自贸区内的金融机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4.区内企业可在区内或境外开展风险对冲管理。

第三,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关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 跨境人民币结算:自贸区内主体可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人民币跨境收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凭区内主体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另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

2. 人民币境外借款: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

3.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区内企业可开展集团内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为其境外关联企业提供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

第四,推进利率市场化。自贸区应当建立并完善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资金利率市场化定价监测机制;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逐步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最后,推行外汇管理改革。着手建立与自贸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简化外汇登记手续,部分项目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可以下放至银行自行办理;适当放开并逐步取消境外债权业务的审批,实行登记管理;经批准的境内融租赁业务可收取外币租金;银行可依据客户指示直接办理境内机构境外支付担保费用的付汇手续,取消相关核准手续;银行可提供外汇衍生品的柜台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