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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涅槃:从律师律所孵化器到行业职业推进器

采访人:张旭涛(法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文化建设委员会主管合伙人、《法大人》杂志主编)

谈话人:杨家君(法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原同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积才(法大律师事务所监事会监事长、原先河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耀东(法大律师事务所终身名誉主任、原法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旭涛:为了制造一个轻松愉悦的气氛,我提议:大家以茶代酒,祝贺法大所荣获汤森路透《亚洲法律杂志》“ALB 2016年度最佳中国北部律师事务所大奖”

杨家君:可喜可贺!上个月我和旭涛代表法大所到北京参加颁奖晚会,没有想到我所会获奖。因为我所去年已获得过该奖项,一般情况下蝉联的可能性很小,结果法大所今年蝉联该奖项,确实有点喜出望外。

张旭涛:2015年初同人所、先河所、法大所三所合并的消息传播出来后,在行业内产生了一定的反响。外界法律同仁想知道内情,三家律所的客户和关系单位的朋友也想了解过程,我们借本期所刊《法大人》出刊的机会,满足大家的好奇心?

张耀东:可以。我们也应该借此机会回顾和总结一下,以便供律师界同行借鉴和参考。

张积才: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多年,大连律师界在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建设方面一直比较保守。别说和北、上、广、深等发达的地区的律师行业比较,就是和同为计划单列城市的青岛、沈阳相比,我们也有较大的差距。2011年我们这一届律师协会上任之后,无论是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是大连律师行业的发展需要,都希望大连的律所能够在规模化发展方面有所突破。家君主任做会长压力大、责任更大。我们也曾经多次探讨。要想实现这一目标,无非三种途径:一是几个律所合并,并借此机会设计一个更好的制度,搭建一个更大的平台;二是加盟北京规模化大所,制度和平台都是现成的;三是以一个比较成型的律所为基础,多个律所合并,借机再上一个台阶。

杨家君:第一种途径我们研究过,把几个发展历程、运营风格、精神理念并不一致的律所整合到一起,相当于多个脏腑的移植手术,难度、风险极大,综合成本极高;第二种途径则相当于肢体连接手术,小肢体虽然接受了大肢体的能量,但也面临着血液营养被抽干或产生排异的风险;第三种途径就是在保持统一脏腑和肢体的情况下,输入新鲜的血液,提供更优质的神经元、脑细胞、骨细胞,使原躯体好上加好、涅槃重生!无疑,第三种途径是性价比最优,适当性、可行性最佳的方案。

张旭涛:这就引出大家想知道的问题:三位主任谁先找的谁?

张耀东:三所合并的事是法大所先提出的。这里有一个历史过程:法大所是1993年初成立的,当时大连律师界合作所除了联合所、华夏所及箴言所之外,只审批了二家律所,另一家就是先河所。同人所是1995年成立的。法大所和北京中伦所、大成所等同期的律所一样,也想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和规模化齐头并进。1995年,法大所就作为创始成员,协助香港吴少鹏律所创建了全国律师界第一个律师职业联盟---长江律师联网。记得是1998年,当时的法大所就研究决定和先河所、文柳山所探讨合并问题。我代表法大所和先河所主任高建国,文柳山所主任文柳山沟通了几次,之后先河所决定退出。和文柳山主任确定的方案是合并后沿用法大所的名称和体制,文柳山律师担任合并所的主任(法定代表人),我担任管委会主任。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达成合并事宜。之后大连律师界先后有二家合并的律所,合并几年后又分开了。先河所高建国律师率领其业务团队加盟北京君合所组建其大连分所之后,法大所也产生了加盟北京品牌大所的意向,和北京金杜所联系过,并和北京大成所结成战略联盟关系,但最后都没有成行。法大所也是国内律师界最具影响力的“中世律所联盟”的创始成员(由于规模较小第一批没有加入,第三批才加入)。2012年,辽宁卫理士律师事务所和法大所合并(卫理士所主任马贺安律师现为法大所合伙人,主管澳大利亚墨尔本代表处)。

我不再担任市律协会长和市人大代表之后,2013年就向律所提出辞去法大所主任职务(就此建立律所主任任期制度),但是律所内部没有适合的合伙人接任;之后,我主动约谈几位律所主任(都曾是法大所合伙人),希望二家所合并,并接任律所主任,也没有谈成;最后,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委托管委会主任刘迎久与我一起和同人所杨家君主任探讨合并问题。经过多次商谈,二家所于2014年中达成合并意向,2014年底又和先河所张积才主任达成合并意向。2015年初三家律所正式合署办公,后经数月,法定代表人变更及人员合并手续都已办理完毕。个别善后事宜尚在处理当中。

张旭涛:太不容易了!因为人员时时变动,我还不了解我们所的最新人数,现在律师是否超过100人?

张积才:102名律师。其中大连总所89位,沈阳分所13位,加上二十多人的行政辅助团队,大连终于诞生了律师行业发展史上首家百人律所。

张旭涛:问个尖锐的问题:法大所能否避免重蹈大连律师界曾经发生过二次的律所合并又分开的覆辙?

张积才:我可以信誓旦旦的说:不会!但这只是表达了我们全体新法大人的良好愿望。谁敢保证就不会重蹈覆辙?我能保证的是:我们会为法大所的良性发展一分一毫的增加正能量,为避免分开的不良结局一丝一缕的减少负面因素。

杨家君:如果去年此时问这个问题,我还难以有肯定的答案;但现在问这个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合并后的法大所不但不会重蹈分裂的覆辙,还会继续合并的脚步。我的自信是有根据的。

首先,我们三家律所的合并,表面形式上是人员与业务的优势互补,但实质内容上是思想理念、甚至是精神灵魂的存异求同。积才、耀东和我都已年过半百,到了知天命的年龄。律所运行需要业务创收的长久保障,但更需要人文精神的稳定和谐。经过深度挖掘之后,我们发现:法大、先河和同人的文化基因是相同的,就是利他和担当的精神。合伙人愿意为青年律师的成长、为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为行业的稳定发展付出。因此,我们三个律所的合并是业务人员的合并,是平台制度的合并,更是精神文化的合并。这种躯体、血液和神经的合并是鲜活的,是一定有生命力的。

其次,律所达到百人的规模,对外,我们可以承揽更大更多的业务;对内,我们可以形成业务交流市场。我们已经蕴育出不用承揽只是承办业务的合伙人,我们律师一专二副的专业化发展正在快速实现。三家律所合并后,行政辅助团队的成本性价比和工作效率、效果更加优化。我们大部分合伙人及律师已经不愿意创办新的律所或不习惯到规模较小的律所执业。法大、先河和同人三家律所之前为律师界培养了近300名律师,20多家律所(律师出来担任主任),发挥了律师律所孵化器的作用;下一步,新的法大所将会对大连律师行业发展和律师职业规范化建设发挥推进器的作用。

再次,律所规模大了之后,自然会分化出许多职能和岗位,这就为每个法大人的全面而个性的发展提供了可能。目前,在法大所,律师及其行政辅助人员获得的不仅是业务,而是机会,更有舞台。你不愿意干的我擅长,我领衔的你辅助。耀东专心研究问题、撰写文章、讲课讲座,发挥他最擅长的顾问智库作用;积才从律协监事长岗位退下后接着到律所官复原职,对管委会及合伙人的工作进行考评,对所内同事之间的矛盾进行评判调解;彦龙担任副主任,随时辅助主任排忧解难(必要时替我挡酒~~~哈哈哈);国滨主管行政,是兢兢业业的大管家;付军军大姐担任党支部书记,一周一次的扩大民主生活会起到了心灵沟通和心理辅导的作用。曲之勇、何萍、旭涛、周涛、刘颖、王涌等七零后合伙人担当各个岗位职责。八零后、九零后的律师担任足球、篮球、合唱、舞蹈队长,担当所刊及公众号编辑、党支部委员、微信群主、民间俱乐部召集人等比比皆是。

旭涛,你会离开法大所吗?

张旭涛:打死我都不会离开法大所。但我怕法大所让我离开。

张耀东:三家律所合并一年半,我感触最深的是同事关系的变化。老法大所之前的风格有些忧郁,这和我的性格有关系。家君的担当亲和,积才的正直坦诚,同人、先河同仁的热情质朴为新法大所注入了鲜活生动的人文精髓。我感觉我们现在的同事关系就是亲人关系,它看似平常,但却温暖、醇厚、长久。这种关系甚至超越了那些基于功利的亲属、恋人、同学的关系,没有了年龄、职务、贫富、贵贱的区别,在一起感到愉悦,离开后有一份牵挂。

张旭涛:合并后的法大所下一步的发展思路有何新变化?

张积才:家君担任主任之后,提出了“经营律所”的指导思想,获得了全体25位合伙人的一致赞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是指导关系,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是管理关系,律师事务所是律师业务经营的执业机构,经营应是律师事务所的核心问题,管理只是律所实现经营目标的制度和措施。法大所在一年的时间里,重新创建了沈阳分所,吸收了辽宁省高级法院业务副庭长李壮转行做合伙人,组建了政府法律服务、新三板及上市业务、破产业务、PPP业务等项目服务中心。律所品牌经营在律师业务中的作用会越来越大。

张耀东:法大所会更上一层楼。感谢家君。感谢积才。感谢焉捷、吕卓、志扬、孙平、国滨、彦龙、于水、迎久等老同人、老先河、老法大人的不离不弃和离开的三所老人的历史性贡献。

张积才:感谢家君的担当。感谢耀东的奉献。感谢所有同人、法大、先河同仁的辛勤付出。

杨家君:感谢耀东对大连律师行业的贡献。感谢积才多年的帮助。感谢所有现在和曾在法大所、先河所、同人所工作的同仁及家属们多年的辛勤付出。感谢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和各个相关部门、客户及友好单位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理解和关怀。我们不会忘记。我们永远感恩。

张旭涛:感谢三位律师前辈的真诚告白!